聚氨酯防水涂料施工要求
1.要求基面平整,干凈,無起沙,松動。
2.施工時應先進行基面驗收,確保符合要求,先涂一層底膠,底膠必須均勻。
3.底膠固化后,進行第二次涂刷,涂刷方向必需與前一次垂直交差,防止漏刮,依次涂刷三到五次。
4.完工后,防水層未固化前,不得上人,不得進行下道工序,以免破壞防水層。
聚氨酯防水涂料
運輸貯存1.本品貯存在干燥、通風、陰涼處,保質期自生產之日起未啟封6個月。
2.運輸按非危險品辦理。
3. 聚氨酯防水涂料須儲存在干燥、通風的倉庫內,儲存期一年。
聚氨酯防水涂料在操作過程中根據當天操作量配料,不得攪拌過多。如涂料粘度過大不便涂刮時,可加人少量二甲進行稀釋,加入量不得大于乙料的10%。如甲、乙料混合后固化過快,影響施工時,可加入少許磷酸或磺酚氯化緩凝劑,加入量不得大于甲料的0.5%;如涂膜固化太慢,可加入少許二月桂酸二丁基錫作促凝劑;但加入量不得大于甲料的0.3%。
涂膜防水做完,經檢查驗收合格后可進行蓄水試驗,24h無滲漏,可進行面層施工。
聚氨酯防水涂料產品執(zhí)行標準:
GB/T 19250—2013《聚氨酯防水涂料》
JC1066-2008《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》
設計及施工規(guī)范:
GB50345—2012《屋面工程技術規(guī)范》
GB50207—2012《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
GB50300—2001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(tǒng)一標準》
GB50108—2008《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(guī)范》
GB50208—2002《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