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儀器用途
本測試儀適用于建筑材料及其制品和其它材料燃燒靜態(tài)產(chǎn)煙量的測定。
二、產(chǎn)品特點:
該儀器采用計算機控制,由燃燒系統(tǒng)、光電系統(tǒng)、顯示打印系統(tǒng)組成。
計算機自動記錄三次平行試驗,每隔15s所測得的煙密度值求得平均值,并將該值匯制成煙密度與試驗時間的積分曲線圖,并打印出試驗報告。
自動計時,自動點火,自動排煙;
對于試件的{zd0}煙密度(MSD)和煙密度等級(SDR):0-{bfb}連續(xù)可測,自動計算和打印試驗結(jié)果;
用標準慮光片校正誤差不大于3%;
本生燈對試樣施加火焰4min;
三、技術指標
煙密度值測量范圍:0-{bfb}
校準濾光片規(guī)格:30%、50%、70%左右共三塊
測量精度≤3%({jd1}值)
氣源:純度85%以上的丙烷,液化石油氣
電源電壓:AC220V±10%,50Hz;
{zd0}使用功率:0.5 KW;
煙密度測量范圍:0~{bfb};
煙密度測量準確度:±3%;
燃燒氣源:>95%丙烷氣;
主燃燒器工作壓力:276KPa(可調(diào));
輔助燃燒器壓力:138KPa(可調(diào));
本生燈噴嘴直徑0.13mm, 工作傾角45o;
四、符合標準:GB/T8627-2007